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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有效期延长的政策解答来了

来源: 健康四川官微      作者: 高雯      发布时间: 2020-03-01


  2月28日晚,

  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面向社会发布通知,

  决定从2月26日起出具的

  《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

  有效期由3天延长至14天。

  那么,申报人员在2月26日至28日期间办理的健康证明是否需要重新变更有效期?申报人员如在有效期内尚未出行的,是否需要重新申报?信息填写错误,该如何处理?申报人无复工证明的能否申报健康证明?

  关于这些问题,

  有关政策解答都在这里,

  一起来看看!

  一、申报人员在2月26日至28日期间办理的健康证明是否需要重新变更有效期?

  A:

  申报人员在此期间办理的健康证明,不需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新变更健康证明有效期或更换纸质健康证明。省大数据中心申报系统将自动把有效期延长至14天。

  二、健康证明有效期延长至14天后,申报人员如在有效期内尚未出行的,是否需要重新申报?

  A:

  若外出务工人员在健康申报证明14天的有效期内尚未出行的, 需要重新申报健康证明,流程与首次办理一致。

  三、健康证明有效期延长至14天后,若申报人员申报时信息填写错误,该如何处理?

  A:

  申报人信息填写错误时,现场服务医务人员在系统上确认“办理”前,申报人本人可在手机申报界面进入“健康查询”进行修改。如现场服务医务人员已在系统上确认“办理”,则申报人信息无法修改,需在14天(即健康申报证明失效)后,重新按原步骤申报。如属医务人员误填信息的,则由所在县级卫健部门系统管理员进行删除,完成删除后由申报人按流程重新申报。

  四、取得健康申报证明并在有效期内到达目的地的申报人员,是否需要接受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

  A:

  《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通用。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用工单位均须认可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制的健康申报证明,不得另行设置限制务工人员出入本区域的门槛,并将持有证明的人员纳入本区域的村(社区)服务管理。持有《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的人员,抵达用工单位所在地时,除体温异常外,不需要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目的地为省外的,是否需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应按照当地相关规定执行。与我省签订健康申报证明互认协议的省份,按协议规定执行。

  五、申报人无复工证明的能否申报健康证明?

  A:

  我省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的范围为需跨市(州)返岗复工人员,或已有意向性接收单位的新入职人员。办理健康申报证明时是否需要复工证明,按当地政府具体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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